每個人都有各自不同的嗜好,最後變成志願:吃零食、運動、看書、打電動、砸電腦、狂數錢,或是跟隔壁王老五談論鄰居是非。而我當然也有自己的嗜好,我以前最喜歡的就是穿我爸的鞋子,或躲在行李箱裡,不知為何我要這樣做?可能是因為我天生就有易容術之類的特務能力吧!好棒!我難道流著詹姆士龐德的血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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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我才發現好像不是這樣,我可以去當助選員,我發現我喜歡說棟蒜!或下台!不然我的聲音也很宏亮,可以學那些立法委員吼來吼去,「味!xxx,你現在到底是想怎樣!.....」或「劉德華棟蒜!xxx下台!....(慘了!我竟然被拉入政治的步調當中,還有怎麼會跑出一個劉德華!)我的人身怎麼會這樣!!!!!!!!!!!!!!!!

想都別想!用隔壁鄰居的阿姨的哥哥的阿奏的腳指頭旁邊的小灰塵想也知道,奄這種大人物怎麼可能去當那種區區的小官!奄可是要稱霸全世界!在歷史上留名!抱歉!抱歉!失態了!我們講到那兒啦,!,然後兩個瘋子就從此過著幸福…!我在說什麼?(我現我正拿著一本小醜傻子和他的瘋女人的書)沒錯!我就是太會說故事了,所以我想到發展我的朗讀方面能力,可惜這種想法慢慢從我腦海中消失。

其實講了這麼多,我發現我已經不知道我到底在說什麼?所以下個結論:你可能在自己的嗜好中發先自己的志願!對吧!

IMG_0084.jpg (有夢最美!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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